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何小鵬:加快人形機器人商業化
來源:@華夏時報微博

華夏時報記者 劉凱 兩會報道
近年來,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推動人形在關鍵技術研發、智能化水平和應用場景拓展等方麵取得顯著進展。智能駕駛技術的快速發展也為汽車行業帶來了深刻變革。
隨著L2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新車滲透率的不斷提升,智能駕駛正逐步從輔助駕駛向完全自動駕駛邁進。然而,智能駕駛保險市場的空白、責任認定模糊以及技術風險的不確定性,成為製約技術普及的關鍵瓶頸。
在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兼CEO何小鵬聚焦人形機器人、低速無人駕駛、智能駕駛保險以及低空經濟等領域,提交了四份建議。這些建議旨在通過政策支持、行業協作和技術創新,推動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為我國在新一輪科技革命中搶占先機提供有力支撐。
加速人形機器人商業化
人形機器人作為人工智能、高端製造和新材料等技術的戰略性融合領域,是我國發展新質生產力、培育未來產業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國家相關部委針對機器人產業和具身智能領域的技術突破與發展目標,發布了一係列政策文件,推動人形機器人產業在關鍵環節的技術研發不斷突破,智能化水平持續提升,應用場景逐漸明晰。
小鵬汽車在機器人領域已深耕超過5年,基於對通用機器人智能化程度的深入研究,將機器人劃分為五個等級:L1級為無自主操控,完全依賴人類操作;L2級具備基礎輔助智能,但仍需持續人工監督;L3級實現具身智能,能在大量場景中獨立運行,但部分情況下仍需人工幹預;L4級具備自成長智能,能在最少監督下執行複雜任務;L5級則達到通用人工智能(AGI)或超級人工智能(ASI)水平,完全自主運行。目前,人形機器人整體處於接近自動駕駛L2的初級階段,但行業普遍期望盡快實現可量產、具備商業價值的L3初階能力。
何小鵬建議,針對L3級別通用人形機器人,研究製定麵向企業用戶(to B端)和個人消費者(to C端)的銷售補貼政策,進一步釋放市場需求潛力,加速其商業化普及和規模化增長。政策可結合智能化能力先進性和售價等指標,激勵企業提升技術標準,加速人工智能與機器人技術的深度融合,推動功能場景驗證和產品實體化價值的提升。
回顧我汽車產業的發展曆程,早期技術成熟度低、產品競爭力不足、市場認可度有限。然而,政府通過將新能源汽車確定為國家戰略,並實施財政補貼政策,成功推動了產業的快速發展。2009年啟動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以及2010年針對私人購車的補助試點,為新能源汽車的市場化鋪平了道路。同時,政府通過不斷提高技術門檻,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最終實現了產業的蓬勃發展。
“相信中國的具身智能在五年到十五年之間會出現像新能源汽車一樣巨大的產業,不僅在中國領先,而且會在全球領先。”何小鵬認為,在此過程中,應借鑒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早期的市場培育和推廣經驗,通過市場推廣政策的引導和支持,加速人形機器人市場的培育和需求潛力的釋放。
在業內看來,人形機器人是“硬科技”與“軟實力”融合的標杆載體,其產業化不僅依賴技術突破,更需要政策的精準支持。通過有效的政策引導和市場培育,我國有望在2030年前建成全球領先的人形機器人創新高地,為製造業轉型升級注入新質生產力,推動我國從“製造大國”向“智造強國”跨越。
推動智能駕駛加速發展
隨著汽車產業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智能駕駛技術正從輔助駕駛逐步向高度自動駕駛甚至完全自動駕駛邁進,為用戶帶來更高效、智能的出行體驗。然而,這一技術變革也給傳統汽車保險行業帶來了深遠影響。目前,智能駕駛保險市場尚處於發展初期,麵臨諸多挑戰。根據工信部數據,2024年上半年,中國乘用車市場中L2級輔助駕駛新車的滲透率已達55.7%,其中具備領航輔助駕駛功能(NOA)的新車滲透率為11%。預計到2025年,L2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新車滲透率將接近65%。然而,太平再保險公司的數據顯示,行業整體的智能駕駛使用率仍不足5%。
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在於,駕駛主體從“人”向“自動駕駛係統”轉變,但國內市場上適配智能駕駛技術的保險產品尚處空白。技術故障與人為因素交織、多方責任主體界定模糊,使得駕駛員對使用智能駕駛功能可能引發的事故賠償責任心存疑慮,阻礙了技術的推廣與應用。同時,保險公司在開展智能駕駛保險業務時也麵臨諸多困難。智能駕駛技術的介入使得車輛風險狀況不再單純取決於駕駛員,傳統保險精算模型麵臨重構,風險評估和費率製定的難度顯著增加。目前,僅有一家保險公司通過外部實驗室數據製定了智能駕駛保險方案,但由於未深度融合車企的智能駕駛數據進行建模分析,該方案並不具備普適性。
為此,何小鵬建議:公安部、金融總局、工信部等相關主管部門加快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工作,明確不同級別智能駕駛汽車在事故中的責任劃分原則,特別是針對L2、L3等級場景,需製定具體的事故責任認定邊界與統一標準,避免責任認定模糊與爭議。同時,出台智能駕駛保險的具體指引和技術標準,為保險公司、車企等相關主體提供清晰的政策依據,規範智能駕駛保險業務發展,消除用戶顧慮,推動智能駕駛技術的普及與應用。
同時,由於各車企技術路線差異較大且係統更新頻繁,何小鵬建議,鼓勵車企與保險公司聯合開發智能駕駛保險產品。通過數據共享與合作,充分考慮不同技術路線的風險特點,開發與實際風險相契合的保險產品,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和保障範圍,將智能駕駛保險與傳統車險有機結合,切實消除用戶後顧之憂。長期來看,車企可通過實際業務數據反饋,幫助保險公司動態調整和驗證保險精算模型,確保其準確反映智能駕駛風險狀況。
而在低速無人駕駛場景,特別是停車領域,何小鵬建議在整車支持L4級自動駕駛低速冗餘硬件和雲端安全監管的前提下,允許開展停車場無人駕駛低速泊車和取車的能力評估與試運營。參照汽車遠程升級(OTA)備案管理模式,在滿足相關國家標準並經工信部審批備案後,先行開放無人駕駛泊車功能。此類功能相對安全可控,且消費者接受度較高,能夠顯著提升停車效率和車位空間利用率,同時為下一階段自動駕駛的逐步開放積累經驗。
汽車行業分析師田力認為,何小鵬的四項兩會提案,不僅勾勒出科技產業變革的清晰路徑,更揭示了政策創新與市場機製協同發力的深層邏輯——正如新能源汽車產業從政策繈褓中破繭成蝶,今天的智能駕駛與人形機器人領域,同樣需要構建適配技術演進的製度環境與風險共擔機製。這場由技術創新與製度創新共同演繹的“雙向奔赴”,或將催生繼新能源汽車之後的又一批世界級產業標杆,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澎湃動能。
責任編輯:李延安 主編:於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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